受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写字楼中央空调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新写字楼中央空调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中央空调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政府采购编号:HY2015-A111 委托代理编号:XT2015-A42
三、采购项目预算(上限值):人民币 4930216 元;(经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四、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8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认证;
2.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出具所投空调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以上2.1条所有资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经办人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 到 11:30 ,下午 3:30 时到 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A: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近三月缴纳社保收据或支付凭证;
C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8月份以来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D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殊资质2.1-2.2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图纸每份人民币 1000 元,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西侧招标大厅(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查并与采购人进行充分的技术交流,并详细了解项目的特点、现场条件及其他具体细节,以便做出准确的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进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86704791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铁 电话: 0734-8867686
十、投标保证金:采购上限值的2%(四舍五入,取整至千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2015年8月 17 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