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家具、电器及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YG2015-SB767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一 | 家具 | 详见《技术参数及工艺要求》。 | 1 | 批 | 142000元 |
二 | 电器 | 详见《技术参数及工艺要求》。 | 1 | 批 | 98000元 |
三 | 中央空调 | 详见《技术参数及工艺要求》。 | 1 | 批 | 99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的产品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4)所提供设备的产品性能符合烟草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5)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18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14:00时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14:0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九、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9月18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须交款单的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FW767-X)。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拟参加投标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1978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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