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级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金财采监确20150701086号)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15-HW116-ZFCG1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中央空调冷却塔更新 | 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 台 | 4 | 88 |
2 | 原中央空调冷却塔拆除 | 详见招标需求要求 | 台 | 4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中央空调冷却塔专业制造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 月 31 日,时间过后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质疑权(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8-9-11幢-302室,李渔路与兰溪街交叉口)。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 9月 16 日17:00时(时间,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1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9月17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17日0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69615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于玲俐
联系电话:0579-82162001、82474058 传真:0579-8246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