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组合式空调采购
二、招标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编号:SXLHZB2015-940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组合式空调项目采购内容为联合工房14台组合式空调机组的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付、质保期服务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组合式空调机组总风量为1020000 m3/h,单台处理风量为40000m3/h-100000 m3/h。
七、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末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代理商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4、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中含组合式空调机组,且单台组合式空调机组风量范围涵盖40000 m3/h~100000 m3/h);
5、设备生产企业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设备生产企业提供2012年以来由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10万m3/h风量的空调机组整机检测报告,且性能满足GB/T14294-2008。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
9、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近2个月内出具的本单位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审核)、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一套清晰的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9月09日至2015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地 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 系 人:李晓东、安力 电 话:029-88228899-645
传 真:029-88225678 邮 箱: SXLHZB004@163.com
十一、采购办对招标过程进行管理监督。
工厂监督电话:0913-6785907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9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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