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佛山市中医院的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共六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系统设备维保
二、项目编号:FSWC041518G
三、项目内容: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控制金额(人民币) |
佛山市中医院 | 佛山市中医院中央空调末端系统设备维保 | 2 年 | 120 万元 |
四、投标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Ⅲ级或以上);
4.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5年9月23日-2015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3.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Ⅲ级或以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六、答疑咨询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或采购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 室。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 6 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67029
2. 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黄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7-83636066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网址 :http://fs.emedchina.cn
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