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TLYQ2015-0505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
四、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谈判内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维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六、采购预算:42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二)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八、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谈判文件)合格后可购买谈判文件 ,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九、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3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十、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整。
十一、谈判时间:2015年09月30日09:30时。谈判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楼评标室(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十二、采购人: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十三、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邹鑫、金科宇 电话:84350133、84651723
传 真 :84651726(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