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407-X073A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4日 【打印】 | |||||||||||||||||||||||||||||||||||||||||||||||||||||||||||||||||||||||||||||||||||||||||||||||||||||||||||||||||||||||||||||||||||||||||
阳泉市公安局空调询价公告阳泉市公安局购置空调询价采购公告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就阳泉市公安局购置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厂商参加。 1.询价文件编号:2015-407-X073A2.设备名称及数量:(采购预算金额:250000元)
3.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4.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 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705室) 6.接收询价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5:00时 7.联系电话:0353-6669036联系人:杨静(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53-2958170联系人:王琨(阳泉市公安局) 8.询价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5:00时地点:阳泉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询价小组现场审核为准。询价时必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相关证件提醒:开标时以上证件均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阳泉市公安局)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10.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文件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打印,一并装订成册,并编上页码)。按照询价时间准时参加,迟到者按自动放弃本次询价。如有涂改之处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表及投标设备的技术偏离表。 12.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费、税费、利润、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13.参加询价期间,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必须在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5%的合同价款,其余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支付。 15.询价供应商照搬照抄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询价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6.投标供应商须看现场,看现场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统一到市公安局看现场(南大街103号) 17.中标供应商提供原厂授权书。18.响应性文件份数:叁份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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