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锦发改发[2015]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8-36号;
2.2招标范围 :中央空调工程,包括水源热泵工程、中央空调压缩机、风机盘管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6天, 2015年10月27日 开工, 2015年12月31日 竣工 ;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2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10 月 5 日,每日上午 8: 30 时至下午 16: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10 月 5 日,每日上午 8: 30 时至下午 16: 00 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 21 日上午 10:00 时,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 21 日上午 10:00 时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号
邮编: 1211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3390205740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93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342633977/18742233325
传真:0416-2826088
电子邮件:ztb@jzcci.com
网址: www.jzcci.com
2015年10月1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