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所需制冷空调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12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9:30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该单位所需制冷空调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CG2015256-A020523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所需制冷空调设备1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6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205室
标书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9:3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开标二室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6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
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362602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公告附件以窗口领取的纸质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2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9-83187213(传真)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