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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人民法院监控及信息发布系统、空调音响设备等项目第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10-21
地区:河南

  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封丘县人民法院监控及信息发布系统、空调音响设备等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人民法院监控及信息发布系统、空调音响设备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082-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二标段:3P空调52台、2P空调65台,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应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
  7、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省内不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第二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下午15时 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十、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十二、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185373091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森
  联系电话:0371-65712062(803)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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