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阴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YJZ-2015-3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 | 中央空调采购安装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相应产品、安装、调试、服务能力;(3)供应商如不是空调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的专项授权,是代理商的应具备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能提供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 70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30分至2015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过),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
3.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
(注意:获取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05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阴县人民法院
地 址: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联系人:江主任
联系方式:0531-8785511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过)
联系人:王冰璨/马广胜
联系方式:0635-2185876 0531-88938327/18560060768
发布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发布人:济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09时53分35秒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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