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大茅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59BZS740372 。采购表编号:社保(15)03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大茅医院空调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大茅医院空调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交付使用时间:所有货物在签定合同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
3.本次采购货物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五个工作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在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文件。
六、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3 0~15:00。
3) 报价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5:00。
4) 评审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5: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八、招标文件售价: 潜在投标人在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后凭回执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2372元,保证金须在2015年11月19日17: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
户 名: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号开户银行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87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727665995724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9558852011000018782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中山市大茅医院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60-8882218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361935,0760-88230132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联 系 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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