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中山市公安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Ⅱ(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一、 政府采购表编号: 行政(15)0307;
二、 采购项目编号: ZZ21527616 ;
三、 项目名称: 中山市公安局精密空调采购项目Ⅱ
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54万元。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询价内容: 精密空调 一批 。 (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该项目 询价文件 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5年11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
七、 报价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报价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 精密空调 ) 的制造商,必须报价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4. 报价人近三年内( 即从 2012 年 11 月至本询价邀请函发布之日 ,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文件。
八、 潜在报价人应当在 2015 年11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九、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方式:
1. 潜在 报价人 在采购部窗口报名凭交易中心出具盖章的报名回执后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5 年11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3. 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及报价文件详细要求:(北京时间)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5 年11月20日上午 09 :00至09:30 ;
2. 报价截止时间: 2015 年11月20日上午 09 :30 ;
3. 评审时间: 2015 年11月20日上午 09 :30 。
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5. 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 王 先生
电 话:0760-87161355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 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子邮箱: tender_zs@gd.gov.cn
3. 交易场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sjyzx.gov.cn)
电 话:0760-8981735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