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管理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公寓、单身宿舍空调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5)-176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空调 | KFR-35GW | 台 | 180 | 阜阳、合肥 |
空调 | KFR-50GW | 台 | 38 | 阜阳、合肥 | |
二 | 空调 | 1.5P | 套 | 356 | 金华、杭州、温州、宁波浙江省范围内 |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2.授权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资质和本单位安装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具有投标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用户报告);
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设备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6.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1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08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24728 传真:021-51221718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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