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舞阳县公安局笔记本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舞阳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将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阳县公安局笔记本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采谈判【2015】-3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
A包:办公所需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B包:空调采购项目;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只能投该项目中的一个包,否则将
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期:依合同签订为准。
2.3质量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所投A包产品舞阳县公安局办公所需笔记本电脑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提供:
(1)货物制造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钻石五星级认
证和国家信息安全一级资质证书 。
(2)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区域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3)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所投B包产品舞阳县公安局空调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提供:
(1)投标单位提供该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相关证明;
(2)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嵩山路与嫩江路交口moco新世界1号楼企业总部大厦1516室)报名。
4.2 A包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还需提供:
(1)货物制造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钻石五星级认证和国家
信息安全一级资质证书 。
(2)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区域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3)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B包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还需提供:
(1)投标单位提供该项目所在地售后服务相关证明;
(2)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5.1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5日15:00时;
6.2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舞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6395827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638519070
监督部门:舞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7696661
2015年12月7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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