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其江阴大桥、泰州大桥北公安检查站所需空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括
1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阴大桥、泰州大桥北公安检查站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ZZC2015182
3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响应企业必须为同类项目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经销商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需同类产品的经营和销售;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业务需求
序号 | 推荐品牌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美的、格力、大金 | 挂壁机 | KFR-35GW | 套 | 31 | 220V |
2 | 美的、格力、大金 | 柜机 | KFR-75LW | 套 | 6 | 220V |
四、报价
五、交货与验收
1 、交货时间及方式: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地址送货上门,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
2 、验收:
①验收依据: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等为验收依据。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与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询价通知书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询价通知书为准。
②货物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根据本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测试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功能方面的验收,检测货物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要求。
③供货厂商安装调试并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需在 7 天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货物功能验收,否则视同验收通过并签收。验收时如发现问题,应停止验收,待供应商处理完毕后,在进行全面验收。
六、质保服务
1 、所购货物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 3 年保修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2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若为代购的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联系原厂家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所需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 、故障保修的响应时间为 4 小时。
七、付款方式
1 、在所有空调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85% ,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 、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 、合同总价的 10% 在项目审计结束后付清。
八、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 、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开标、评标时携带备查);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签署询价文件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提交质保服务承诺书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 、本项目的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传真;
6 、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30 天。
以上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正贰副,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外封袋上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在 2015 年 12 月 22 日 14:30 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海陵南路 306 号 )4 楼开标室 (一) 402 。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九、评定成交的标准
1 、询价小组应当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按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均为最低的供应商,则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保证金
1 、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2 、履约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3 、保证金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115028609000018982
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4 、询价保证金注意事项:询价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单位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到达本询价通知书指定的账户(请注明项目编号;本次询价不接受以年度保证金方式递交的询价保证金)。未按本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保证金的退还: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询价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
6 、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 )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 2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 3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 )供应商在本次询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行为的,成交无效,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依照本文件规定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价。若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2 日 下午 14:00 整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2 日 下午 14:30 整
询价时间 : 2015 年 12 月 21 日 下午 14:30 整
2 、询价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306 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室(一) 402 。
十二、特别声明
1 、供应商应严格对照 “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 慎重决定参与报价,询价小组对达不到规定资质和业绩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任何损失和费用。
2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未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名和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未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需求的响应文件,评委会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报价现场且在《供应商报价现场承诺书》上签名并对其承诺事项负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报价现场或拒绝在《供应商报价现场承诺书》上签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评审工作期间,不能及时、完整、有效提供相关原件以供评委会查询,由此导致不利于其响应文件的评审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除此之外,询价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通知书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置。
十三、联系方式: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897181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 0523-86326135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