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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病区及门诊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及冷却塔等的日常维保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12-14
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就公园路院区病区及门诊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及冷却塔等的日常维保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ZJ-953445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公园路院区病区及门诊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及冷却塔等的日常维保1.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空调设备售后服务能力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3日至2015年12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11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 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国贸大酒店6楼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1号)

  七.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温州市温州国贸大酒店6楼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1号)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2400.0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网上注册:响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3、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证明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期限为2年)。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胡献多;联系电话:0577-88069168;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571-81061817
  传真:0571-81061817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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