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南浔古镇江南庭院变冷媒流量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5-2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项目的供货及服务。2、投标人必须是多联式中央空调的制造商或具有多联式中央空调制造商授权书的代理商
3、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多联式中央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只接受一个品牌)
4、报名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
5、投标产品必须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7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09:00。
七.投标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09:00。
九.开标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623723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所投多联式中央空调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如为经销商的提供多联式中央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只接受一个品牌)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以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6)投标产品为2014年1月1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承诺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采购预算:人民币197.3324万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05722117259
传真:05722120615
地点: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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