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就三实小空调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招标编号: 内采购询价(2015)480号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预算:6.05万元;采购数量:11台;
1 、制冷量:7200KW,制冷功率:≤2370W,制热量:≥7800W,
制热功率:≤2380W,辅助电加热:≥1500W,EER:≥3.00W/W,循环风量:≥1200m3/h,室内机噪音:≤42-46dB,室外机噪音:≤56dB,电源:220V/50Hz。类型:冷暖,能效等级:3级,空调类别:立柜式:42,制冷剂:采用无氟环保制冷剂,扫风方式:上下/左右扫风,自动闭合出风口,颜色:白色,内机防触电保护类型:I级,外机防水等级:IXP4,材料要求:采用优质的亲水铝箔;特殊功能:防冷风设计,可控“超强”档;宽电压设计;“智能+可控”电辅助加热;智能化霜技术,触摸式按键,童锁功能。
2 、保修期:整机6年免费保修。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 、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2015、2016年度经销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 、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2015年度售后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必须在内黄县有售后服务网点。
5 、所投产品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及国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 、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不需报名、领取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后根据开标时间按要求递交报价表即可。
四、公告时间: 2015 年12月14日 — 2015 年12月16日17时00分
五、 投标保证金
1 、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投标单位名称转帐形式交纳:
户名:内黄县恒联招标采购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98944971950012
投标单位应向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含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票据应随《报价表》等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提交形式为转账,不收取现金。不按要求和标准交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落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相关税款及运送到内黄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报价后不得对投标报价作任何修改。本次投标有效期为30天,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报价。
七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签定合同起30日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2015 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内黄县招管中心二楼开标室( 内黄县东环路中段 ) 。
《报价表》须单独装入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递交《报价表》时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质证件及资料:
1 、投标人资质条件里的所有证件;
2 、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复印件(A4纸);
3 、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不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后,询价小组将对所有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采购机构拒绝。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 :中标单位应承担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 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支付
十、货款结算办法:
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
十一、 其他
1 、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以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等,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2 、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参加本次询价,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 、 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故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询价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 、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招管中心监管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方式:0372-7738199
采购人:内黄县第三实验小学
联系人:张宵飞
联系电话:0372-7733660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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