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莱芜市口镇初级中学等学校电脑、空调等设备采购
二、采购人:莱芜市口镇初级中学等学校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口镇初级中学等学校电脑、空调等设备采购,共分为A标包电脑、打印机、班班通、监控,B标包空调两个标包,每个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直接全权委托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大楼四楼西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634-6220058
2015年12月17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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