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空调系统及安装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15A5725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空调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还未按新标准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可使用原标准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及谈判件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2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篇”)。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谈判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年12月29日 14:00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9日 14:30
谈判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谈判开始时间: 2015年12月29日 14:30
谈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8号得意世界A座得意商厦22楼
联系人: 王维
电话: (023)885915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5栋3-1
联系人: 彭昊
电话: (023)67631626 18008380381
传真: (023)67019172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6776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