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新野县公安局新大楼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XYGGZY-2015-117
二、项目名称: 新野县公安局新大楼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中央空调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 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8:30 —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厂家(制造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报名企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5 、同一品牌空调允许有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6 、报名企业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7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文件(查询内容: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证明、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空调制造商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 、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公安局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 -mail: 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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