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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新大楼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5-12-30
地区:河南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新野县公安局新大楼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YGGZY-2015-1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第五条“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现变更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二、原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厂家(制造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报名企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5、同一品牌空调允许有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6、报名企业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7、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文件(查询内容: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现变更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厂家(制造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报名企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5、同一品牌空调允许有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6、报名企业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7、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文件(查询内容: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时间范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公安局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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