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14]109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风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位于赣江西支的左岸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樵舍镇龙头岗港区,上距西支大桥约380米;距离下游已建的赣江海螺水泥码头420米。
2.2 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到货、现场安装、调试、检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性能验收试验、报检取证、交工验收、交付使用和相应的保险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次招标的设备清单如下,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规定要求”
设备名称 | 主要要求 | 数量 |
分体空调器(柜式) | Q冷=7.2kW,Q热=8.0kW,EER=3.3,额定功2.18kW/220V/50Hz | 142台 |
吸顶式中央空调器 | Q冷=12kW,Q热=12.8kW, KFR-120TW/B(1251T)C-SN5额定功率:4.75kW/380V/50Hz | 16台 |
分体空调器(壁挂式) | Q冷=2.3kW,Q热=2.6kW,EER=3.4额定功率:0.676kW/220V/50Hz | 150台 |
分体空调器(壁挂式) | Q冷=5.0kW,Q热=5.8kW,EER=3.4额定功率:1.47kW/220V/50Hz | 5台 |
分体空调器(壁挂式、防爆型) | Q冷=3.5kW 额定功率:1.015kW/220V/50Hz | 1台 |
消防通风两用屋顶风机 | L=39844m3/h n=960rpm,H=290Pa ,N=16/13KW | 12台 |
消防通风两用屋顶风机 | L=49396m3/h n=720rpm,H=327Pa,N=17/8KW | 8台 |
无动力屋顶风机 | 30台 | |
边墙式换气扇(防爆型) | L=150m3/h N=0.018kW/220V/50Hz | 1台 |
百叶窗换气扇 | L=150m3/h N=0.022kW/220V/50Hz | 5台 |
百叶窗换气扇 | L=300m3/h N=0.032kW/220V/50Hz | 1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6000m3/h P=97Pa r=1450r/minN=2.2kW/380V/50Hz | 8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3500m3/h P=61Pa r=960r/minN=0.37kW/380V/50Hz | 3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2200m3/h P=61Pa r=960r/minN=0.18kW/380V/50Hz | 3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1800m3/h P=61Pa r=960r/minN=0.15kW/380V/50Hz | 1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500m3/h P=61Pa r=960r/minN=0.12kW/380V/50Hz | 4台 |
边墙式轴流风机 | L=2000m3/h P=61Pa r=1450r/minN=0.18kW/380V/50Hz | 2台 |
屋顶柜式离心风机(防爆型) | L=1600m3/h N=0.37kW/380V/50Hz尺寸:长X宽=850X570mm P静=226Pa 重量:200kg | 1台 |
屋顶柜式离心风机(防爆型) | L=4080m3/h N=5.5kW/380V/50Hz尺寸:长X宽=1200X570mm P静=1100Pa重量:565kg | 1台 |
3.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交货(交钥匙)
3.2交货地点: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现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空调、风机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空调、风机货物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空调、风机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4.2 2012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投标人至少有100台分体空调器
(柜式或壁挂式),屋顶柜式离心风机(防爆型)30台,边墙式轴流风30台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产品安全可靠的证明材料。
4.3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厂家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书应附有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的相关凭证复印件,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的相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 01 月 18 日至2016年 01 月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南昌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3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空调、风机货物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否则,招标人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见附表。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2月 15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02月 15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58号
联系人: 洪先生
电 话:0791-87582031
传 真:0791-82276780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15270901633
E-mail: gdhljstz@163.com
二Ο一六年元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