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侦查信息平台机房环境配套供电和空调设备(项目编号:YDCSH2016001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参加谈判活动。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1)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非生产商的,须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7)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发售,售价¥500.00元/份(特快专递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70,000.00元。
四、谈判申请人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所有谈判申请文件用汉语编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在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谈判申请文件的接收人为:周杰、李秋仙。
六、竞争性谈判会议将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采 购 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1号
联 系 人:杨建国
联系电话:(0871)6409387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
联 系 人:周杰、李秋仙
联系电话:(0871)66078652
传 真:(0871)6617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