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及消防站多联机空调系统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及消防站多联机空调系统招标包含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及消防站暖通图纸内所有与空调系统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汇聚机房分体空调器 Kn,w-1 不属于本标段供货范围。 空调主机和室内机配电以及空调配电总开关由本标段负责,空调配电总开关至箱变电缆敷设不属于本标段。
2.2 河北国华定 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及消防站多联机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包含所有多联机空调系统图纸内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及其配件的采购和安装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室外机、室内机、电缆、配电箱、散流器、控制器、控制线、软连接、管道、防火阀及其配件等。
2.2.2 多联机空调系统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资料汇总等内容。
2.2.3 包含设备、工具、安装材料的损耗等。
2.2.4 多联机空调系统质保期内的维修工作。
2.2.5 包含其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清运、与总包配合等工作。
2.2.6 包含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冷凝水等空调用全部孔洞的打洞及封堵等。
2.2.7 以招标人提供的暖通、结构图纸为基准对设备进行优化,具体深化要求:在原设计基础上,保证室内机数量不变,各系统室外机冷热负荷按招标文件内极限天气计算,室内机满负荷运转时,冬季最冷室内温度不低于 20℃, 夏季室内温度不高于 26℃ ,原设计图纸为最低标准,优化后不得小于原设计参数。
2.2.8 其余未说明部分均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国家最新相关规范要求施工。
2.2.9 室外机基础及室内线管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线管预埋及室外机基础优化后若与原设计图纸不符 , 投标人应提前提供具体数据 , 若施工前未提供修改要求 , 由此带来的后续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10 服从甲方及总包的领导 , 根据总包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及安装时间。不得影响其它后续工序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的,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含本数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 含 ) ;注册资本以外币计价的,应按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良信贷记录,提供银行或其他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设备通过 ISO9000 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安装、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所提供的产品需提供综合能效比检测报告;进口产品需提供中文说明书;
(7) 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之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8)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生产厂家指定的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书。
( 9 )满足表 1 《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完成注册,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 ( 审核地址详见神华招标网 ) ,请确认上传文件的扫描版与所携带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通过复审。复审通过的用户即为本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正式用户,没有通过复审的单位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购买招标文件时,如在现场购买,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留存: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资质要求中投标人所应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 装订成一套 ) 供核验。
如在网上发起购标,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的供应商登录模块发起远程购标申请,按照投标资格要求逐条提供报名审核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统一正放到一个 WORD 文档或 PDF 文档中上传(请控制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 )。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除特别申明外,业绩材料应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本单位罗列的业绩表无效,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别提出需要用户证明的,还需上传与合同业绩对应的用户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需逐一审核,请在发起购标申请后耐心等待。购标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项目购标截止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2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不接受标书款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的供应商登录模块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6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5 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 国华投资大厦 608 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7 日 9 时 3 0 分,地点为: 国华投资大厦 611 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联系人:赵 堃 刘海涛
电 话: 010-58132327/2348
传 真: 010-58132347
邮 箱: zhaokun2327@163.com ( 如有疑问可发邮件 )
技术支持电话: 010-57339771 ; 58134668
售标审核电话: 010-58131373 ;
招标人: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国华定州电厂
联 系 人:李建忠 / 郭圣日
联系电话: 03122586915/6768
传 真: 0792-65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