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的委托,就中央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中央空调
二、采购编号:YZ—ZFCG(2016)— 01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 、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应商;
2016 年 3 月 30 日 上午 9 时前 发传真至本中心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人民币 伍仟元整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3月31 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3(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3 月 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叶正威 88155152
采购代理机构: 黄菲 0574-88225787 0574-28830199(传真)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 10 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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