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人民法院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经南涧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受采购人南涧县人民法院委托,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南涧县人民法院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JX—201602
三、项目内容:南涧县人民法院档案设备及安装,详见附件2。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情况:项目预算价为80.0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已落实。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为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三)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四)能提供所投产品的长期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如果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的长期经营授权文件;或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予以支持的、正式的临时授权文件,临时授权还应提供厂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无论是长期经营授权或临时授权,均需构成一个完整的授权链,否则视为无效授权),保证所投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且所有厂品都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报名函。
前述资料各 1 份,复印件必须清晰且盖有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免费提供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递交地点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招标竞标 必须 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不接受现金,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 3 月 31 日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帐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持银行出具的凭证参加竞标。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涧县支行
账户名称: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2515047629024931713
八、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次招标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州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下述 4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三)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ggzy.com)。
(四)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nj.gov.cn)。
九、投标费用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 自行承担 参加投标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采购人
采购人:大理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有乾 联系电话:13577271456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大理州南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之军
联系电话:0872-8713971 传 真:0872-8713960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