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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6-03-26
地区:广东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乳源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乳源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RYCG16-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乳源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及项目内容: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机采购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注:行贿档案告知函查询需带资料:①介绍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书或申请表;③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3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10时00分;(09时30分开始受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1-5373387                      电话:0751-5375038                     
  传真:0751-5373387                      传真:0751-5375038                    
  联系地址:乳源县鹰峰中路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          
  邮编:512700                            邮编:512700
  2.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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