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ZH03CL22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175027.5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方式:袁先生;联系电话为:2525301。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6.3 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无效)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 3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月13日 9 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13日9 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 2号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16796
邮编:5190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传真:0756-2638497
邮编:519000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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