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项目(项目编号:PZH016D014)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项目(项目编号:PZH016D0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6D014
二、项目名称: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项目
三、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 数量与规格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空调、通风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质保期2年,如设备厂家质保期大于2年的,按厂家质保期计 | 合同签订后,在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 、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7,321,818.36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371,347.63元),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预算金额下降5%,即(7,321,818.36-371,347.63)×(1-5%)+371,347.63=6,974,294.82元 ,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 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税费 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高于或等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央空调、分体空调、机房精密空调分别授权);
6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3月31日起至2016年4月8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及资料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 、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7 、《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016 年4月20日 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1号
招标人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8932221
招标人传真:0754-88932255
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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