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 闽发改备[2016]A05010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财政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开展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招投标工作, 招标人为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 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 :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长安投资区;
2.3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
2.4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
2.5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1-1 | 空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70套 |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2.6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 : 38 万元( 大写 叁拾捌万 元)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经销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独立投标人具备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空调设备的制造或销售)。
3.2本次招标货物应在所投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经营投标货物许可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原装的、最新标准的、高质量的、功能符合所用要求的设备,产品质量符合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以及设计要求、标准和节能技术规格及要求。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6 年 4 月 13 日至 201 6 年 4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 0 分至 17 时 3 0 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报名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 20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柒仟 元整(¥ 7 000 元)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1 6 年 5 月 10 日 9: 0 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 ,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 福建省粮食局网(http://www.fjgrain.com) 上发布。
8.其他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投资区长安路19号
电话:0591-88020757
联系人: 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
邮编: 350001 联系人: 游秀敏 、张鹏
联系电话: 0591-87677863 传真: 0591- 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用 途: 请注明“ 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保证金” 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