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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6-04-22
地区:江苏

  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就 空调设备维保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JYZC- 2016031 。

  二、项目名称: 空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

  三、采购预算价: 20 万元 。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A类Ⅲ级(含)以上 或 D类Ⅲ级(含)以上。
  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同时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04 月 29 日在姜堰招标采购网( www.jyszbcg.com )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元 整。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市支行
  账号:80300240000100019163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 2016 年 04 月 29 日 下 午 05 时 00 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523-88219112。
  本单位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05 月 16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 年 05 月 16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二室 。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单位: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23-88057199。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8869268 。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