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看守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看守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看守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6G1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8-23518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水市看守所
地址:衡水市西外环以西
联系方式:李玉生 18603188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318-2351896 冯晓东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衡水市看守所监区内廊道中央空调安装,共三横一纵,面积大约1667平方米。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中央空调机组及配套设备,室内中央空调系统末端配套装置和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设备、线路的安装和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壹级资质证书;6、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9、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10、企业简介。(以上资质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本项目只接受中央空调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0:44 至 2016年05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由于采购单位属于特殊部门,请各报名拟参加投标供应商于当日上午10时前在衡水看守所门前报到,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引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18603188906 李玉生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冯晓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规定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