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2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及冷却塔设备更换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1610020005
项目联系人:李建旗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55073
采购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103045
代理机构:保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55073
预算金额:2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2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4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授权人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开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中: A包:空调机组设备采用国际一线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具备独立生产冷凝器、蒸发器、双螺杆压缩机的能力;B:冷却塔要求为合资以上品牌,须通过国际CTI认证;
7、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方可进入投标程序,否则影响投标自行承担。(http://www.bdggzy.com/)
备注:投标人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5月6-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分。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以上A包、B包要求的2-7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以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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