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高中寝室安装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董柱庭 发布时间:2016-05-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开封市祥符高中寝室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人为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高级中学 ,项目资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高级中学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高中寝室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XFGK 2016 018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资金:约 110万元
1.5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1.6招标范围: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1.7本次招标共划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于或等于1.5匹变频,壁挂空调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供应商需提供该厂家针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制造商或经销商供应以上同一产品的,只接受一家供应商进行报名,最先报名者具有报名资格。
3.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查询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 5 月9 日至2016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祥符区建行三楼交易服务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6月 2 日下午15点00分(同开标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高级中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8876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938644103
2015年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