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租房空调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董柱庭 发布时间:2016-05-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租房空调维护保养项目,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本次招标范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5台 ,末端150台;创业中心、锦绣枣园(一期)、天成公寓、蓝天公寓、裕鸿公寓、豫康八标的空调设备11545台,现需进行清洗、更换配件、补充氟利昂等专业维护保养工作。
2.3入围供应商: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最终有三家中标单位进行维保作业,按项目情况签订维保协议,以保证维保质量和及时率,起到互相监督约束作用。待招标完成后会把以上需要维保的项目平均分配,定期调整,以充分保障各方的权益。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准则
2.6服务期限: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持续有效(营业范围应包含空调销售、安装维护服务等内容);
3.3 供应商为外地企业的,须提供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河南省境内完成工商注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4 供应商应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服务项目金额不小于50万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内);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按本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06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C座1号楼(卫华大厦)8楼802室
联系人:耿女士、张女士
电话:0371-55913930 18937635223
邮箱:xinhua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