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公安局技术用房追加采购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董柱庭 发布时间:2016-05-1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公财采字【2016】133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公主岭市公安局技术用房追加采购空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单位为公主岭市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6JLWLGZL—A15;
2.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公安局技术用房追加采购空调项目;
2.3 交货地点:公主岭市公安局;
2.4 招标范围:室内机四面出风嵌入式24台、室外机9台、控制器16台、室内机控制器9台、室内机风管式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生产厂家授权(同一品牌产品以最先授权的授权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30日13时00分,地点为公主岭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公安局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 常主任
电 话:0434-88880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6530655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