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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中央空调主管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董柱庭  发布时间:2016-05-13
地区:河北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地税局办公楼中央空调主管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9710020002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朝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69091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4)不锈钢管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要求管材厚度≥7mm)(投标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至少提供三份近三年合同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同类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6)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且服务机构具备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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