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调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空调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SZWK2016-Z-G-057-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
项目联系电话:0512-691656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地址:苏州市景德路
联系方式:钱俊0512-80693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璐佳0512-69165616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编号:SZWK2016-Z-G-057-A号
2、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景德路院区空调管理服务
3、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1)具有投标人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投标人在苏州市(包含四县市)注册或在苏州市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原件需带至现场进行核查):(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包含中央空调的安装、维修、销售);(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在苏州市(包含四县市)的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文件(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等)。(4)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对账单;(5)投标人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16:52 至 2016年05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3号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3号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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