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垦利县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垦利县人民检察院空调项目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谈判时间:2016年6月3日9时
采购人名称:垦利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垦利县城振兴路85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46-3012788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46)7927587
一、项目编号:KLZCJZ2016-30#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采购内容包括空调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3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代码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含三证合一);(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三)2016年1月1日以来能体现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工本费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说明: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谈判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标大厅(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七楼702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46)7927587
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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