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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能源中心空调系统主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6-12
地区:湖南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能源中心空调系统主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能源中心空调系统主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6-5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31-82648265、82648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路324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李先生 0731-82648265、826482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得前 陈永骏 0731-844522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3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本项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采购项目,所投的直燃机组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第十九期节能清单)内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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