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设学校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6-22
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对大连市建设学校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6-C(HW)-010
二、招标内容: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2套(热泵主机、系统辅机及系统安装调试)(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299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必须是热泵机组制造厂商或能提供生产厂家合法有效授权书的供应商;(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
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注册后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售后服务机构资质(如为委托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期限不少于本项目两年质保期)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11日13:00至13:30时(北京时间),普湾新区管委会1楼东侧交易中心(炮台镇鲍家村)。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7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普湾新区管委会1楼东侧交易中心(炮台镇鲍家村)。
十、招 标 人:大连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指挥部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欣 电 话:0411-82707229传 真:0411-82717059(自动) 电子邮箱:gszbdl@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