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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防办中央空调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7-05
地区:河南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光山县人防办中央空调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光山县人防办中央空调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6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光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2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4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设备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格的中央空调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有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设备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七日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6年7月27日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6-8858061             电    话:13507604688

  光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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