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空调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7-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空调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空调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GPCGD16C116HG116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020-6279165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4.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5. 空调机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已列入第十九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如本采购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采购文件公告时的清单和最新一期的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1:32 至 2016年07月15日 17:3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gpcgd.com/resource1/upload/news/attachment/20160708/a9b1d9df-d386-49cb-ada9-6baea8ef4098.doc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