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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7-12
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6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80.10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VRF投标产品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且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本项目安装工程必须由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独立法人资格的VRF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5)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开标时提供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一个VRF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后,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指存在母子公司、控股公司、同属一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等各种关联关系的情形的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八、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8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 如想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把相关单据盖上公章,传真到:0574-65131828。传真完成后,电话0574-65131827查询。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00时。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7月11日—7月15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如果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6年7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采购人: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 

  地址:宁海县兴宁中路12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23119     传真号码:0574-65526368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葛颖燕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74-65131831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1日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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