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园监控及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7-19
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的委托,对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园监控及空调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DP2016-0524-01
2、项目名称: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园监控及空调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校园监控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空调采购及安装
3、项目内容: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校园监控及空调采购
第一标段:校园监控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2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5万元,第二标段7.2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5.3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查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5.3供应商需提供东平县检查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供应商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07月19日起至201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7.3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7.4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7.4.1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按照“三证合一”换证的供应商第1-3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4.3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4.4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08月12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14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8.4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地址:东平县虹桥村
电话/传真:15854820199
联系人:解老师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施雁辉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E-mail:tahlzb@163.com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传真:0538-2851166
开户银行: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81 2140 0000 0002 180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