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金融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家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8-03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综合楼家用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金融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家用空调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71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2采购内容:综合楼家用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年度授权(或年度协议)的唯一经销商,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4 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提供制造商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二项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业绩不少于150万元(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本次投标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认证许可的合格产品,投标人需出具所投产品的3C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近二年(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准);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年度授权(或年度协议)的唯一经销商,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需审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名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息县名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3974394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12366
监督机构: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6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