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财政局中央空调委托代建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9-14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委托代建购买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80120001
项目联系人:刘洋
项目联系电话:15081079179
采购人:邱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邱县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62518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35号旺角商业广场 C座27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1079179
预算金额:4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23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开标地点: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4)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材料(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不少于5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开户许可证;(6)投标人须具有生产资格证明,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7)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少于六个月)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新成立公司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公司);(8)人员表及相关证件。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该复印件为A4纸装订,散页不予接受),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磋商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购买地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招标文件公示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凡未在规定地点报名单位,开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本项目开标时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GZ2016-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