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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房加固修缮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宋蛟龙  发布时间:2016-09-23
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辅助用房加固修缮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空调设备制造商或由空调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二者选一); (2)所投空调和新风设备拒绝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辅助用房加固修缮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14-11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6Z096Y3311A,11-6Z096Y3312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浦路549号、榆林路707号辅助用房修缮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预算编号:16-Z096Y3312A、16-Z096Y3311A

  5、交付地址:江浦路549号、榆林路707号

  6、交付日期:详见合同内容

  7、采购预算金额:3325800(国库资金:33258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2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面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建造师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9月23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派需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无项目查询页面(投标人员情况表)至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17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17 15: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

  2、开标地点: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3)具备3G/4G信号并有可用流量的3G/4G上网卡或者3G/4G无线路由器; (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浦路549号 地址: 杨浦区宁国路393号2楼 

  邮编: 200080 邮编: 200082 

  联系人: 金振士 联系人: 张佳俊 

  电话: 25032066 电话: 55962229 

  传真: 25032066 传真: 559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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